王 诚(珉谷镇政府)
王 海(贞丰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)
以上人员公示期为7天(自2013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5日止),若有异议,请电话举报。
举报电话:
贞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:0859-6610764
贞丰县纪委:0859-6610056
贞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2013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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